请运用马克思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阐述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
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04/29 05:41:45
请运用马克思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阐述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
x[R@E7DRE`Q"*@a! /^03b uz{;R$Lo*!AYĵr8)Z}:vc$].‹C?mwHXVZրQavSO0mAÞ< US"9ӵM۞E.IaU cw=f*hP U3ጦ>H\u,2Oe=X1Ff4b

请运用马克思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阐述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
请运用马克思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阐述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

请运用马克思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阐述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
法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范畴,法的本质体现了社会统治阶级的意志.我国不属于社会主义的范畴,不存在社会主义法.我国现阶段自称“特色社会主义”,是在斯大林苏联模式的假社会主义(即官僚主义者阶级专政初级阶段)基础上改良出来的官僚主义者阶级专政高级阶段.特色社会主义是官僚主义者阶级专政的专制社会,在社会制度方面,比资本主义、新民主主义、社会主义等民主社会都要落后.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的本质体现了官僚主义者阶级的意志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