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没有山不在高的事例?我要写议论文,需要以山不在高为题目,要几个论题,谢咯!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11/01 07:51:24
有没有山不在高的事例?我要写议论文,需要以山不在高为题目,要几个论题,谢咯!
有没有山不在高的事例?
我要写议论文,需要以山不在高为题目,要几个论题,谢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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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黄金周将至,河南省4A景区——石人山风景名胜区传出一个极具吸引力的消息:石人山要更名为“尧山”.据说,改名的一个深层原因是石人山对南方人来说音同“死人山”,不吉利,一直吸引不来南方发达地区的客源.(9月28日东方今报) 作为河南人,条件便利的笔者曾赴石人山景区游览,当然,其中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直达顶峰一睹“石人”风采.顾名思义,石人山因山顶“石人”而得名,然而令人始料不及的是,昔日赖以成名的“石人”如今却成为了必须改名的“罪状”——正是因为它的存在,石人山差点变成了“死人山”.看到这突如其来的变故,不由得使人感慨“成也石人,败也石人”,口不能言的“石人”难道竟已成为阻碍当地旅游业发展的最大障碍? 石人山景区的门票收入曾高居河南各景区之首,然而今非昔比,旅游收入的逐年不断下降早已入不敷出.正因为如此,去年“五一”前夕,当地政府已将石人山景区的50年经营权出让给河南某企业.实际上,诸如此类“企业买断景区经营权”的事例并不鲜见,而这也确实不失为一种可供选择的管理途径.按说起来,既然景区经营权已由企业买断,旁人就不应该继续指指点点.但是我想,景区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资源,其公有属性不仅体现在所有权上,在景区命名这样涉及公众情感的问题上,至少也应该征求一下民众的意见.换句话说,即使景区经营者可以置公众感受于不顾,仅仅改换名字就一定能达到重振景区雄风的目的吗? 企业投资景区绝不是投身慈善事业,资本的逐利天性必然渴望有所回报.企业虽然拥有了景区经营权,但管理权依然归属当地政府,门票收入主要也将用于景区保护,其中并无太多利润可言,真正的盈利“大头”在于企业投资开发的各项配套设施.明白了这些,回过头来重新审视“石人山”与“尧山”这两个名字,实可谓立见高下.当旅游局领导津津乐道于“改名为尧山将大大提高景区的文化品位,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参观游览、寻根拜祖”的同时,名不见经传的“石人”显然没有如此大的诱惑力.改名“尧山”之后,不仅可以修庙建祠,更是可以大打文化牌,如此观光寻根两相宜,何乐而不为呢?至此也就不难看出,所谓山名“不改不行”云云,终不过是急于“借鸡下蛋”心情的自然流露——只要能抱得“下蛋鸡”,民众是否接受不是问题,母鸡是否真实存在同样不是问题. “石人”何辜,竟成逐利绊脚石;帝尧何幸,乃为景区“下蛋鸡”.其实,作为景区的经营者,企业自然可以实施自己的计划安排,只要不触犯法律,是非成败自然会由市场来作出检验.唯独令人不解的是,既然只是为了“借鸡下蛋”,景区经营者为什么没有直言不讳,而是偏偏摆出了一幅“以利苍生”的高姿态?纵观此次变故,景区经营者不仅缺少了一丝坦率,同时更缺少了一点智慧——出门旅游,其志“在乎山水之间”,与山水的名字到底能有多大的关系?约旦谷地的死海举世闻名,依然会有络绎不绝的游人充斥其间,石人山景区的经营者又何必煞费苦心地搬出个“死人山”来吓唬人呢?难道他们竟然真的笃信,“山不在高,改名则灵”?